兰财大校发〔2023〕186号第一章 原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因材施教,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转专业学生思想品质优良,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团结同学,无违纪行为且初修无不及格课程。第三条 第二批次招生的申请转入第一批次招生专业,在本专业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7以...
兰财大校发〔2016〕24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 (以下简称民族预科班)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少数民族合格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试行)》(教民[2005]5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民族预科班是指对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少数...
兰财大校发〔2023〕187号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兰州财经大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入学与注册1.按国家招生政策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新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
兰财大校发〔2024〕6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士学位授予的审定机构。第三条 本科毕业生达到下列要求者,授予学士学位:(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在及格或...
教学[2014]11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向高等学校、学生和社会提供便捷、客观、权威的学籍、学历信息查询、验证及认证服务,保护高等教育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高等学校(含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成...
兰财大校发〔2023〕185号为做好我校预科生培养和管理工作,调动预科生学习积极性,引导其合理选择本科专业,确保预科生能顺利转入本科阶段学习,规范预科生转入本科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专业转入原则1.转入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兰财大校发〔2023〕182 号为了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更好地培养广受社会欢迎,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结合我校相关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修专业界定1.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在主修专业同时,学有余力的学生学习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本科专业大类的专业。2.开设辅修专业必须是学校已有的本科专业。二、课程...
兰财大校发〔2024〕7号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和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学位〔2021〕5号)中关于辅修学士学位授予的要求,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辅修学士学位授予的审定机构。第三条 辅修专业为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
兰财大校发〔2022〕5号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创业就业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学习机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的要求,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学生1.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是在教育部第二学士学位已备案的专...
兰财大校发〔2024〕8号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第二学士学位授予的审定机构。第三条 学生完成第二学士...
Copyright © 2018 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 17000646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