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财大校发〔2025〕84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兰州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学士学位授予对象为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第三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士学位授予的审定机构,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兰财大校发〔2024〕207号第一章 原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校本科生的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学生潜质和特长,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学生的志向、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因材施教,同时规范和完善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校生,可以申请转专业:1.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2.经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或某种...
兰财大校发〔2023〕187号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兰州财经大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入学与注册1.按国家招生政策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新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
兰财大校发〔2016〕24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 (以下简称民族预科班)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少数民族合格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试行)》(教民[2005]5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民族预科班是指对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少数...
教学[2014]11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向高等学校、学生和社会提供便捷、客观、权威的学籍、学历信息查询、验证及认证服务,保护高等教育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高等学校(含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成...
兰财大校发〔2023〕185号为做好我校预科生培养和管理工作,调动预科生学习积极性,引导其合理选择本科专业,确保预科生能顺利转入本科阶段学习,规范预科生转入本科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专业转入原则1.转入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兰财大校发〔2023〕182 号为了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更好地培养广受社会欢迎,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结合我校相关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修专业界定1.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在主修专业同时,学有余力的学生学习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本科专业大类的专业。2.开设辅修专业必须是学校已有的本科专业。二、课程...
兰财大校发〔2022〕5号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创业就业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学习机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的要求,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学生1.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是在教育部第二学士学位已备案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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