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及不及格课程重考于3月30日—4月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考安排
(一)考生资格
1.在期末考试中,初次修读课程结果性考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重考。
2.已办理缓考手续的考生,可参加重考。
3.过程性考核不合格或结果性考核无故缺考的考生,取消该生该门课程重考资格,直接重修。
4.在期末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取消该生该门课程重考资格。
5.考查课程、体育课程、通识教育拓展课学校不再统一安排重考。
(二)考试时间:3月30日—4月3日。
(三)考试安排查询
考生及监考人员于3月27日起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具体考试信息及监考信息。
1.考生查询路径:登录强智教务系统-我的考试-考试安排查询。
2.监考人员查询路径:登录强智教务系统-考务成绩-考试事务-考务安排查询-默认本学期-点击查询。
二、重考成绩相关说明
重考成绩按卷面成绩记载,重考成绩学分绩点计算按照学校学分绩点计算标准执行。
三、重考要求
(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及时查询考试信息,考试时严格按照座次安排对号入座。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无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对拒不听从安排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二)学校禁止考生携带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带入考场,将按《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认定为考试作弊。
对于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考务科联系。联系人:王老师,电话:5252681。
教务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