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生境内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兰财大校发〔2026〕7号)及《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本科生赴甘肃政法大学交流学习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选拔,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拟派遣祝嘉言等12名本科生前往甘肃政法大学交流学习,交流时间为2026年9月至2027年7月。现将拟派遣交流学习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一、交流学习人员名单祝嘉言(2025级法学1班)...
根据《本科生境内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兰财大校发〔2026〕7号)及《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本科生赴四川外国语大学交流学习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选拔,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拟派遣冯翀鹏等6名本科生前往四川外国语大学交流学习,交流时间为2026年9月至2027年7月。现将拟派遣交流学习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一、交流学习人员名单冯翀鹏(2024级翻译班...
根据《本科生境内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兰财大校发〔2026〕7号)及《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本科生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交流学习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选拔,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拟派遣张慧琳等8名本科生前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交流学习,交流时间为2026年9月至2027年7月。现将拟派遣交流学习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一、交流学习人员名单张慧琳(2024级经...
兰财大教字〔2026〕29号各学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兰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兰州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的规定,各学院须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2026届本科毕业生(一)正常毕业与学位授予2026届本科毕业生修完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填写...
根据2021版、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甘肃省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教学互评、资源互享、学位互授”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慕课及通识教育拓展线下课程安排如下:一、课程设置本学期共开设慕课及通识教育拓展线下课程158门次,其中必修慕课16门次,选修慕课142门次。根据上课平台划分,共开设学习通平台课程66门次,学堂云平台课程78门次,甘肃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课程8门次...
关于办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修、免修及成绩认定的通知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修、免修、成绩认定办理流程及要求如下,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按要求办理,并做好解答、审核工作。一、课程补修学生可对现行培养方案(执行计划)中应修未修的课程申请补修。申请人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课程补修申请操作流程(附件1)。送审后,由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审核处理。补修仅适用于初修课程,重修课程不予办理。...
各学院: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兰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往届生申请换证、补授学士学位的相关事宜通如下:一、申请对象1.申请换证。2024届、2025届结业生重修重考后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申请补授学士学位;2.申请补授学士学位。2024届、2025届毕业生中取消学位,符合补授条件的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二...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美育教育理论课程选课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兰州财经大学美育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及《兰州财经大学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美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美育教育理论课程选课事宜通知如下:一、选课信息课程名称:美育教育理论课程编码:510510007(24级)、21051000001(25级)选课班级:色彩情感、跟着音乐去旅行、舞蹈艺术鉴赏、流行歌曲艺术鉴赏、音...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慕课及通识教育拓展线下课程安排的通知根据《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甘肃省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教学互评、资源互享、学位互授”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慕课及通识教育拓展线下课程安排如下。一、课程设置本学期共开设慕课及通识教育拓展线下课程152门次,其中必修课17门次,选修课135门次。根据上课平台划分,本学期共开设学习通平台课程62门...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修、免修、成绩认定办理流程及要求如下:一、课程补修学生可对现行培养方案(执行计划)中应修未修的课程申请补修。申请人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课程补修申请操作流程(附件1)。送审后,由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审核处理。补修仅适用于初修课程,重修课程不予办理。申请补修的课程,须在本人现行培养方案(执行计划)内,且与本学期其他课程无时间冲突。大学美育课程及通识教育拓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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