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2021年12月10日 作者:

各学院(部):

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试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考试时间及课程安排:

(一)重修教学活动于1220日结束,重修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进行,部分重修课程考核与期末考试同时同卷进行,不单独考核。

(二)考试时间:20211225-26日。

(三)考试课具体考试时间及座次安排请考生于1215日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查询路径:登录教务系统-信息查询-学生考试查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考试查询。

(四)考查课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并于1225日前完成所有课程的考查工作。

二、命题及审核试题工作

(一)各学院(部)严格按照《兰州财经大学试卷规范性要求》和各课程教学大纲做好命题工作,确保试卷高质量。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原则上使用同一套试题。各系主任和主管院长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考试试卷命题审批表》中的相关指标严格审核,教务处对试卷格式进行形式复核。

(二)所有考试课命题工作于1217日前完成,试卷格式严格按照《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考试试卷格式》(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进行编排。

(三)审核试题具体流程如下:

1.命题教师认真填写《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考试试卷命题审批表》,将《审批表》及试题打印版交由系主任及主管教学院长审核。

2.命题教师将审核通过后的试题进行密封,《审批表》不用密封。

3.密封后的考试用卷及《审批表》由命题教师交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截止日期:1217

三、考风考纪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须在考前对教师及学生进行集中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宣讲、学习《兰州财经大学监考人员守则》、《兰州财经大学考场规则》、《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修订)》、《兰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兰州财经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内容。

(二)所有任课教师务必高度重视考试工作,严格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系统复习,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并随堂辅导、答疑释难,但不得指定考试范围、划重点、出复习题。

四、考试过程组织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通知学生严格按照座次安排对号入座,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身份证),无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对拒不听从安排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二)监考人员相关要求:

1.监考人员的选派采取分学院定额的方法,即每场考试中综合考虑开课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两个因素,依据学院教师总人数,确定具体监考人数,不得聘用校外人员监考,由各学院依据教务处下达监考人数在院内进行遴选并上报教务处。

2.监考人员确定后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换,须经学院同意并报教学运行与管理科备案后方可调换。对无故缺勤和随意调换监考者,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3.监考人员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清点人数,检查学生证件及是否对号入座,并组织学生在开考前统一翻转课桌,使桌屉向前,并拉开课桌间距,确保行列之间均保留出监考巡回检查的空间。

4.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监考守则,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其他活动,严肃认真进行监考,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督促学生在考生名单表签字。

5.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认真清点试卷,试卷清点无误后,连同考场记录单和考生签到表统一交至文印中心(博学楼116)。如发生考试结束时漏收、考试结束后遗失学生试卷,造成学生成绩无法确定,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6.监考人员如发现学生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均应责令其立即停止答卷,并将作弊情节如实记入考场记录。考试结束后,务必将学生作弊材料及考场记录单及时送交教学运行与管理科。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学运行与管理科联系,电话:0931-5252681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试考查课、考试课目录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试机考安排

 

 

 

教务处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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