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素质教育科工作职责

2024年06月18日 作者:

一、负责学校美育、劳育工作方案的制定。

二、负责美育、劳育课程体系的构建,落实课程教学任务。美育、劳育课程设置、内容遴选,并组织师资申报、美育、劳育课程开设等工作。

三、负责全校美育、劳育实践活动。

四、负责美育实训室的建设及运行管理。美育、劳育教学工具、仪器、设备、场地的配置及建设工作。

五、负责申报各级别美育课题,支持教师参加各类美育、劳育培训。

六、协同其他院(部)参与学校重大艺术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实施。办好学校的传统品牌艺术节及艺术展示等活动。

七、充分整合优化现有师资队伍,聘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作为美育兼职教授,定期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美育讲座;创办《美育大讲堂》系列讲座,组织引进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名家名曲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活动,让学生走近大师,感受经典。

八、联系社会文化艺术部门、单位开展美育、劳育深度合作。与美术馆、博物馆、曲艺团体、非遗工作室等建立联合教学模式,广泛建立美育、劳育基地,全方位构筑学生美育、劳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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