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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6月本科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1:37 浏览量:
兰财大教字〔2026〕29号

各学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兰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兰州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的规定,各学院须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6届本科毕业

正常毕业与学位授予

2026本科毕业生修完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填写《兰州财经大学毕业生信息表》(表五)和《兰州财经大学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表七)各一式两份

申请留级

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留级填写《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留级申请表》附件1),留级学生按在校生管理,不填写表五、表七未办理留级的,按照结业处理。

(三)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因违背学术诚信取消学位但考取研究生或绩点达到2.7及以上的,填写《兰州财经大学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或证明已被拟录取的材料。填写《兰州财经大学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表七)一式两份。

二、往届生换证、补授学士学位

2024、2025届结业和取消学位学生,申请换证、补授学士学位的,于6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材料要求如下:

)申请换证

换证申请表(附件10)、结业证原件、成绩单、2寸蓝底学信网照片纸质版。在学院领取并填写《兰州财经大学毕业生信息表》(表五)一份。

)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成绩单或符合补授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2寸蓝底学信网照片纸质版。在学院领取并填写《兰州财经大学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表七)一份。

学院相关工作

(一)工作事项

请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将纸质版、电子版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材料如下: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附件3);

2.学院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学院行政发文),附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附件4建议授予名单含2026正常授予学生、2026届申请补授学生、往届生申请补授学生,其中申请补授学生附申请和佐证材料

3.学院2026年6月不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附件7),详细备注原因(不及格课程、学分、绩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等);

4.学院2026届本科生留级汇总表(附件8)、留级申请表。

5.学院2026年6月往届生申请换证学生名单(附件9)及换证相关申请材料;

注意:正常授予+2026届补授+不建议授予+留级=2026届全部毕业生,2026届毕业生名单将单发至各学院。往届生换证、申请补授学位人数另计。

)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兰州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兰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规定,审核2026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2024、2025届申请换证和补授学士学位条件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表决意见附件5投票统计附件6学院留存备查


附件:1.兰州财经大学留级申请表

2.兰州财经大学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

3.兰州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4.学院2026年6月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5.学院2026年6月学士学位授予表决意见

6.学院2026年6月学士学位授予表决统计表

7.学院2026年6月不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8.学院2026届本科生留级汇总表

9.学院2026年6月申请换证学生名单

10.兰州财经大学换证申请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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