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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

作者: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10:25 浏览量:

        

                                                                    兰财大校发〔2022198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达到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也是高校开展综合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均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实施(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系统”)。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领导

1.学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或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

2.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和规定,召开动员大会,根据本学院专业的特点,安排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在毕业论文系统审定和落实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3)遴选并安排指导教师;

4)检查、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在毕业论文系统导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账号信息;

6)在毕业论文系统审核本学院各环节附件的上传是否完整规范;

7)总结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紧密结合社会、生产、科研和教学实际,体现应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题目一般采取指导教师命题、学生自选的方式(学生也可根据教师提供的研究方向和范围等自主确定题目)。各专业选题总数应与学生人数匹配,便于学生选择。选题应提前在毕业论文系统上报,专业负责人审核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向学生公布。

2.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要有先进性、新颖性和时代特点,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使学生得到全面训练;选题要紧密结合社会、生产、科研和教学实际,体现应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选题的分量要适中,不宜过大,应以解决具体地方、具体领域、具体组织等实际问题的中小型与应用型题目为主。

3.论文(设计)题目必须于第七学期结束前八周确定。部分专业,学生可在三年级结束时开始进行选题,以便学生有充分时间进行酝酿、准备。

4.选题一旦确定,一般不得中途更换。若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选题,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指导教师的遴选及其职责

1.指导教师的遴选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根据选题情况确定。

1)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也可由老、中、青教师共同组成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中必须有高级职称的教师。

2)可以聘任校外科研、生产等部门的技术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的生产经验和科研能力。学院应指派校内教师专人负责联系,经常了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3)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换。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教师,学院要指派具有论文指导经验的教师给予帮助和指导。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毕业论文系统上报毕业论文选题。

2)学生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向学生讲清选题意义,提出明确要求;介绍与选题有关的科研动态及参考文献和书目,指导学生查阅中、外文参考资料,帮助学生掌握文献检索的程序和方法,指导学生撰写文献综述;审阅学生的社会调查和实验设计方案,指导学生拟定提纲。

3)指导教师应在各个环节认真负责,循循善诱,一丝不苟地对学生进行指导,启发学生深入思考,引导学生观察探讨新事物、发现分析新问题,认真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刻苦钻研、踏实严谨的优良作风。

4)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要进行个别指导,深入调查、实验现场,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困难,适时地抽查实验记录或工作笔记,及时调整与完善研究计划,以确保论文(设计)的质量。

5)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一起,充分讨论实验结果或论点,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修改定稿和总结工作。定稿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须在毕业论文系统进行交叉互评,并给出评阅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意见记录不得少于三次,并以附件形式分次上传至毕业论文系统。

6)指导教师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应仔细审阅,认真写出评语,做出恰当评价,提出优点和不足,评定成绩,并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四、对学生的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须独立完成,不允许两人或几人合写。

2.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毕业论文系统选择题目和指导教师;在不能满足意愿时,要服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的调整和安排。

3.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经常向教师汇报情况,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着力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严格遵循科学研究规律,遵守科研道德,不得弄虚作假。

4.自觉遵守实习纪律,排除干扰,保证有充足的时间投入到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

5.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上传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附件至毕业论文系统,并提醒指导教师及时审核相关材料。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及答辩

(一)毕业论文(设计)撰写

1.写作要求

要求学生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对所选定的某个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初步掌握查阅相关资料、拟定研究方案、运用实验手段、处理数据、撰写论文等方面的方法和本领。学生必须在扎实阅读、调查、实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将研究成果写成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语言流畅、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的毕业论文(设计)。具体要求为:

1)中心观点、分论点和论据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学术的探讨符合科学性和逻辑性。

2)对论文所涉及的主要问题能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加以解决。

3)注意充分收集有关资料,特别是第一手资料,论证严密,结论正确。

4)研究方法正确,实验步骤、方法合理,数据资料完整,图表清晰。

5)文字通顺,表达清楚。

6)毕业论文字数一般为8000字左右,设计报告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7)所用引文都要注明出处,论文后附有作者在写论文时所参考的文献、书目及版次等,附有本次论文的基础调研资料或分析参数。

8)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在毕业论文系统中按照各环节要求上传附件,最后必须上传毕业论文最终版,并进行查重检测。

9)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必须在5月中旬完成。

2.方法步骤

1)开题阶段。学生选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文献查阅、调查研究,了解课题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开题报告并上传到毕业论文系统;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2)撰写阶段。在阅读、调查、实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开题报告,写出初稿;对初稿反复修改(修改次数不得少于三次),经指导教师审阅,准予定稿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到毕业论文系统。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在交叉评阅、写出评语的基础上,进行论文答辩。

各学院须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由主任委员主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答辩委员会负责组成若干答辩小组,分组负责具体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答辩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以3-5人为宜,答辩须以公开方式进行。

1. 答辩委员会职责

1)组织指导答辩工作,提出答辩程序及要求。

2)审定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3)遴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2. 答辩要求

1)使用毕业论文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在30%以内的毕业论文(设计),视为通过检测,可申请参加答辩。

2)原则上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每位学生答辩时间应不少于10分钟。

3)答辩时,学生先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再由答辩小组成员提出问题,学生作答。

4)各答辩小组须对答辩过程进行记录,内容包括答辩小组成员、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学生及题目、答辩内容、提问及回答情况等。答辩记录由学院存档。

六、成绩评定等级和标准

1.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

2.所有论文都要求指定指导教师以外的一名评阅教师进行评阅,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

3.在参考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评语和成绩的基础上,答辩小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标准集体评议,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形成的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4.学院答辩委员会必须对所有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终审,确定最终成绩,成绩采用五级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五级评定,从严掌握优秀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0%),对确实达不到授予学士学位水准的毕业论文(设计)不能给予通过。

5.答辩未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限时进行修改或重做,完成后,再次进行答辩(仅有一次机会);无故不参加答辩者,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6.成绩评定标准

优秀:出色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规定的任务;选题新颖、针对性强,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观点鲜明,紧扣主题,中心突出;概念清晰,运用正确;论述全面、正确,论据充分,说服力强;内容丰富、充实,语句精炼,文字通顺;结构完整,逻辑性强,层次分明;获得正确的结论或成果,有创造性或言之有据的新见解;答辩时能正确回答问题,内容全面、正确,思路清晰,表达流畅。

良好:较好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规定的任务;选题较新颖,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观点明确,中心突出;概念清晰,运用正确;论述正确,论据较充分,有一定的说服力;内容较丰富,语句精炼,文字通顺;结构较完整,逻辑性强,层次分明;结论或成果正确,有一定的创造性或言之有据的新见解;答辩时能正确回答问题,内容正确,思路清晰,表达流畅。

中等: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规定的任务;选题较新颖,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观点明确,中心较突出;能正确运用概念;论述较正确,论据较充分,有一定的说服力;语句精炼,文字通顺;结构较完整,层次较分明;取得某些成果;答辩时能较正确回答问题,思路较清晰,表达较流畅。

及格:基本完成所规定的任务;选题有新意;观点明确,中心较突出;能较正确地运用概念;论述较正确,有一定的说服力;文字通顺;层次分明;结果或成果在非主要方面存在一些缺陷或差错;答辩时能顺利回答问题,思路较清晰,表达较流畅。

不及格:未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规定的任务,论文有比较大的缺陷或错误。

提倡并鼓励学生做实题,对于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论文(设计)在成绩评定时适当予以倾斜。

七、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经各学院答辩委员会遴选,推荐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数量应控制在学院当年毕业论文(设计)总人数的2%以内。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须在20%以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指导教师1000元的奖励。

八、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1.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以随机抽检为主、重点抽检为辅的方式开展。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以学位授予时间为准),覆盖全部本科专业,抽检比例不低于2%。对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抽检比例不低于3%。经审定涉密的毕业论文不列入抽检范围。

2.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3.根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对其他形式的专业类本科毕业论文,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实习报告、毕业综合考试、研究报告、项目设计、管理模拟、毕业作品等,具体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参照此要素进行评议。

4.按照同行评议、异校送审等原则,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通讯评议。评议专家根据论文评议要素和评议细 则,公正评价论文质量,提出评议意见,并按优秀、良好、 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对于“不合格”论文需批 注理由。

5.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则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6.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全校公开。对上一年度产生问题较多的学位授予专业,抽检比例不低于3%。对上一年度“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抽检比例不低于30%。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专业,在全校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相关学院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资格。

7.对于政治立场、价值取向存在问题,涉嫌存在危害国家安全问题,或在学术诚信上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本科毕业论文,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并将处理结果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8.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将作为招生计划管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学位点申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新专业申请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作为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和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

1.毕业论文的组成

毕业论文应包括: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

1)封面。封面包括论文题目、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

2)摘要。正文前应有100至300字的提要,概括论文的中心议题、基本观点、方法、结论,须有外文摘要。摘要包括题目、“摘要”二字、摘要内容,3-5个关键词,外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内容要相对应。

3)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要求层次清晰,且要与正文标题一致。

4)正文。图表要尽量放在离正文较近的地方,公式应另起一行,并统一进行编号。

5)参考文献。必须是学生本人真正阅读过,以近期发表的杂志类文献为主,且要与论文工作直接有关,原则上,要求有一定的外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附在全篇正文之后,每条另起一行,序号用[1][2]等形式标注,并以单字母方式标识各种参考文献的类型。类型有: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用单字母“A”标识,对于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采用单字母“Z”标识。首次引用的文献,必须列出全部出版资料。

2.毕业论文的书写格式

学院留存的毕业论文要求学生自己打印,学院留存,格式要求如下:

1)统一使用标准A4纸,单面、纵向打印,上、下边距各为2.5cm,左边距为3 .0cm,右边距为2.0cm,纵向左侧装订。

2)题目用宋体二号字,加粗,居中。

3)内容摘要部分用宋体四号字,关键词用宋体四号字、加粗。英文摘要标题用Arial black 三号字,内容用Arial 五号字。

4)正文部分:一级标题用宋体三号字、加粗;二级标准用宋体小三号字、加粗;三级标准用宋体四号字、加粗;正文其余部分均用宋体四号字,字间距为标准字间距,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正文标题较多时,从一级标准开始可以适当加大字号。

5)参考文献用宋体五号字。

6)其他附件、附表(包括正文中的表格等)用宋体五号字。

3.毕业设计的报告参照上述标准。

十、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

1.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学院要进行中期抽查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没有很好履行职责的指导教师,要给予严肃批评。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写出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连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及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3.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务处随机进行检查。

4.各学院应督促学生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在毕业论文系统中上传各环节的附件以及毕业论文的定稿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留存一份纸质版进行保管,一般保管三年;校级毕业论文由学校印刷成册(需要学生提供电子文本)。

5.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成绩等信息载入学生档案。

十一、其他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完成每篇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按照8个课时认定工作量。

2.成人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参照本规定执行。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原《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兰财大校发[2016]72号)同时废止。

4.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样式

2.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批表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意见书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5.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表

 6.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评语及成绩评定表

7.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8.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9.毕业论文(设计)备选题目一览表

10.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报表

1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1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13.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表(试行)

1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15.毕业论文(设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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