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班重修课程上课安排的通知

2020年05月11日 作者:


各学院(部):

根据2016级毕业班重修报名情况及总体教学安排,学校决定自本学期第十一周(2020510日星期日)至第十四周(2020531日星期日)组织进行毕业班重修课程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重考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17255号)和《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重考管理实施细则》(兰财大教字〔201745号)的文件要求,凡符合重修条件的人数在20 人以上的课程分校区进行组班重修,少于20 人的课程分校区进行“辅导+自修”方式的重修。

2.组班重修课程、“辅导+自修”方式的课程具体安排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程查询路径如下: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后→信息查询→个人课表查询(如下图所示)

                                              



(注:显示为“未安排上课时间的课程”均为组班重修课程和“辅导+自修”方式的课程)

3.受疫情影响,本次组班重修和“辅导+自修”的课程原则上开展网络远程(线上)教学,由学生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见附件)联系任课教师确定上课时间、上课平台。任课教师也可根据自身教学实际情况,为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开展相应的课堂教学(线下)或辅导答疑,具体课堂教学由学院申报、教务处统筹安排。未能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全部开展网络远程(线上)教学或辅导答疑。

4.参加重修的学生要按时上课,积极参与线上课堂教学互动,按照教师要求完成课程作业。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将学生考勤、课堂表现、课程作业等教学过程评价计入平时成绩。

5.重修课程教学结束后,符合考试条件的学生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线下考试,重修考试安排在529日~62日。未能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重修考试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顺延,并通过网络远程(线上)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6.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详见《兰州财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7号)》(以下简称“公告”)。未能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未能符合“公告”返校要求的学生、已办理延长修业的学生(20142015级)、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的学生。

7.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科(和平校区崇德楼213)联系,电话:5252681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班重修任课教师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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