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安排的通知

2018年04月04日 作者:

 

各院(部):

根据本学期重修报名情况及总体教学安排,学校决定自本学期第六周至第十二周组织进行重修授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重考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17255)和《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重考实施细则》(兰财大教字〔201745号)的规定,凡符合重修条件的人数在20 人以上的课程分校区进行组班重修,其余少于20 人的课程分校区进行“辅导+自修”方式的重修。

2、所有重修课程安排在第六周(2018414日星期六)至第十二周(2018529日星期二)进行,具体上课安排、重修分班及学生名单详见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安排及学生名单),请各学院(部)将分班情况及课程安排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

3、除课表中明确上课地点及时间的,其它“辅导+自修”方式的课程由学生自行联系任课教师确定,辅导学时数为6学时。在辅导授课时,任课教师须认真填写从院(部)教学秘书处领取的《兰州财经大学“辅导+自修方式”重修授课记录》,并要求参加辅导的学生签名确认。重修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将重修授课记录及加盖公章的成绩表交教学秘书处汇总,以学院(部)为单位报教务处存档。

4、参加重修的学生要按时上课,积极参与课堂教学互动,按照教师要求完成课程作业。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将学生考勤、课堂表现、课程作业等教学过程评价计入平时成绩。

5、重修结束后立即进行考试,“辅导+自修”方式的重修随组班重修一同考试,重修考试计划安排在第十三周周末,以具体考试通知为准。

6、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科(和平校区崇德楼213)联系,电话:5252681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安排及学生名单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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