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重考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17〕255号)的文件要求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重修网上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学生及课程范围
1、学生范围
2017、2018、2019级在校本科生,2020届已办理延长修业年限手续的学生,具体范围如下:
(1)在期末考试、重考后有效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2)在期末考试、重考中作弊、缺考、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
(3)其他转学、转专业、无成绩等符合重修条件且经过教务处批准的学生。
(4)成绩合格但自愿重新修读以获得较高学分绩点的学生。自愿重修学生无需进行网上报名,但需填写《兰州财经大学学分制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纸质表格,一式两份,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具体路径:学校首页-本科教学-下载专区-学生下载)且经过学院批准后到教务处(崇德楼213室)现场报名。
2、课程范围
(1)2018、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主修专业的必修、选修与慕课(必选)课程和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不及格的课程。2017级在本学期以前各类考试中未(修读)通过的课程。
(2)综合素质选修类课程(含慕课)不安排重修。
(3)已重修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辅修专业课程不安排自愿重修。
(4)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重考管理实施细则》(兰财大教字〔2017〕45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8月起,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门课程只可参加一次重修。
(5)主修专业重修(含自愿重修)课程最多限报5门, 2020届延长修业学生的重修课程限报8门。
二、重修报名时间:
1、学生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4月12日;自愿重修现场报名时间:4月8日-4月12日。
2、根据《兰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兰财大校发〔2017〕261号)的相关要求,请各学院(部)督促学分及绩点不达标的2017级毕业班学生根据毕业学分及授予学位要求核对本人未(修读)通过课程的学分,并在2021年4月7日-4月12日报名重修,自愿重修现场报名时间:4月8日-4月12日。
三、重修报名的操作流程
1、重修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兰州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lzufe.edu.cn/info/1134/7854.htm,正方版教务管理系统四个入口均可)→输入学生学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兰州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2、重修报名路径:点击“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按照“课程名称”分别选择需要重修的课程,确认无误后点击“我要报名”,相应课程后的“报名状态”显示为“已申请重修报名”则报名成功。
四、重修缴费安排
1、缴费方式
详见附件1。
2、缴费时间
报名结束后,教务处按照学分核算重修费,待与财务处协调后通知具体缴费时间,请报名重修的同学关注教务管理系统相关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重修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补报名或退报名。为确保报名数据的安全性,请学生务必退出系统,妥善保管密码,切勿外泄。
2、重修课程安排表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公布,请及时关注教务管理系统关于重修上课的相关通知。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名和缴费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重修资格,不得参加本学期的重修上课及考试,因而不能获得学分,导致平均学分绩点不达标无法通过毕业审核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4、2017级未通过课程超过5门的学生,按照延长修业相关通知自愿办理延修手续。超出限报5门次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延长修业手续,按结业处理。
5、各学院(部)应在详细统计本院学生获得学分、学分绩点的情况后进行学业预警,对学分及绩点不达标的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学生本人及家长进行通报,督促其按时报名参加重修。
重修报名未尽事宜,请与考务科联系,电话:0931-5252681
附件1: 学生缴费流程
教务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