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

2017年10月09日 作者:

 

兰财大校发〔201681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最基本的教学形式,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持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贯彻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确定的重点任务,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环节  

1.加强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管理。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进行教学的指导文件,所有开设课程都应结合课程建设和改革情况及时制订(修订)教学大纲(含实验大纲)。授课计划是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教学进度的具体安排,每门课程都要按照教学大纲规定在每学期开课前制定授课计划。任课教师应高度领会教学大纲精神,明确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认真研究和精选教学内容,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教学的各个环节。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的调整须经系主任同意,学院(部、中心)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和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在教学检查和教学督导过程中,要加大对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构成教学事故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加强教师备课和教案管理。备好课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授课计划安排,结合学生实际,认真备好课,作好备课笔记。教师必须深入钻研教材,做到学懂、吃透、记熟,并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明确教学重点、难点,分清主次,研究、设计最佳教学方案和教学方法。学期开学前,教师应按照教学日历的安排,对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多媒体课件制作、小结及思考题、作业习题的布置等通盘考虑,认真编写教案。开课前任课教师应至少完成三分之二的教案,中级以下职称的教师的教案应由所在系主任审查通过。每学期结束之后,任课教师应将电子教案统一交学院(部、中心)备案,作为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3.加强作业布置和批改管理。任课教师要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设计布置需要学生通过查阅文献、阅读书籍、实践调查、讨论探究、勤学苦练才能完成的高质量的作业。作业的呈现方式可多样化,如文献综述、调查报告、读书心得、个人习作、学术论文、实验报告、习题等。任课教师要详细记载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并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作业一般应全部批改,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等授课班级较多的每次批改量应不少于三分之一。批改作业情况应有完成的记录,以备教学检查和核算工作量。  

二、加强课堂教研活动,改革课堂教学模式  

4.加强教研室活动规范管理。广泛深入地开展教研室活动是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前提。各学院(部、中心)应以系(教研室)为单位,每学期初制订详尽的教研室活动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教研室活动应以教学为中心,围绕集体备课、教研经验交流、教学观摩、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制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实验实践教学等内容展开。各教研室应做好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记录,以作为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教务处和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应定期检查和督导各学院(部、中心)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和整改,确保教研室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5.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模式改革。依托互联网在线技术,引进和自行建设网络资源课程平台,建设一批以通识教育课程为主体,以覆盖面广的学科专业课程为补充的优质网络在线课程。鼓励教师加强慕课MOOC)、微课等新的网络信息技术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宽学生课堂学习的途径,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教务处负责制定《网络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各学院(部、中心)应结合本部门课程建设情况,积极组织申报,确保网络在线课程建设成为推进教学模式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载体。  

6.全面更新课堂教学内容。结合经济新常态、供给侧改革、互联网+等社会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的最新趋势,扎实推进课堂教学内容的整合、更新和优化。鼓励教师通过科研掌握科技和学术发展的前沿理论,把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的科研成果引入课堂、引进教材,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不断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不断拓宽学生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体系和能力结构,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教务处和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在教学检查和教学督导过程中,要重点检查和督导教师课堂教学内容更新情况,督促广大教师将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不断优化课程体系。  

7.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方法改革。鼓励教师要多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和研究性教学,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各学院(部、中心)要推进教学方法改革试点,积累经验,形成案例,逐步推广,形成教学特色。课堂教学方法改革将作为教师教学竞赛、优秀教学奖评审、教学成果奖申报、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条件之一,并逐步在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中增加对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的立项和资助力度。  

8.加强高水平教材建设,规范教学选用管理。设立教材建设专项基金,以课程改革建设成果为依托,通过立项形式进行校本教材建设,编写出版一批质量高、特色鲜明、适应性强的应用型本科系列优秀校本教材。树立精品意识,支持和鼓励教师参与编写省部级和国家级十三五规划教材。继续坚持教材的择优选用原则,确保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进课堂。严格执行自编教材选用管理程序,凡选用我校教师自编教材,必须提前一学期提交《自编教材选用审批表》和样书,经学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未经上述程序审批的自编教材不得进入课堂。  

三、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9.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充分发挥教授、副教授在课堂教学中的主力军作用,坚持教授上讲台,保证为学生提供高质量课堂教学。鼓励学院(部、中心)开展专业核心课程教授负责制。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要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如连续两年不为本科生授课,不再聘任其教授、副教授职务。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最优秀教师为本科学生上课。  

10.实行教师授课准入制度。落实主讲教师制度和教师资格审查制度,严格实行教师授课准入制度。建立青年教师助课工作制度,新开课教师开课前一年必须担任助课任务,辅助主讲教师或指导教师参加相关课程课堂教学全过程,完成助课任务(包括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编写教案讲义等),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能力。严格执行新开课程审批制度,拟新开课教师应提前一学期填写《新开课申请表》,经所在院(部)审核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课程审核,经审核通过后通知开课单位开课,未经审核不得擅自开设新课。完善新开课教师和开新课教师试讲制度,新开课教师和开新课教师在开课前提交所开课程的全部教案并通过学院(部、中心)教授委员会考核,然后由学院(部、中心)组织试讲,试讲通过后报教务处,教务处会同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组织督导专家考核,试讲考核全部通过后方能承担授课任务。加强外聘教师管理,严格外聘教师资格审核,担任授课任务的外聘教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从业经验。  

11.加强观摩教学和教学竞赛。不断加大观摩教学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引领示范效应,各学院(部、中心)要定期邀请校内外教学名师开展示范教学活动,组织教师参加观摩授课和交流活动,为广大教师提供课堂授课经验交流、学习和展示的机会。定期组织校院两级课堂教学竞赛活动,大力表彰奖励课堂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和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通过观摩教学和教学竞赛活动的广泛开展,启发和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水平。  

四、加强学生学习管理,改进课堂学习效果  

12.加强学生课堂考勤管理,严明学习纪律。教师要不断加强学生课堂纪律管理,严格进行课堂考勤。班主任、辅导员要与任课教师密切配合,规范学生请假手续,督促学生按时上课,杜绝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的发生。教务处、学工部、各学院(部、中心)要定期组织专人负责学生的上课、早晚自习等出勤情况检查。对一门课程累计缺勤达到课程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取消学生参加期末考试资格,达到违纪处分规定要求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3.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教师出题、阅卷、监考、成绩登录等环节的质量标准建设,严格过程管理。强化监考老师职责,每位任课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学院(部、中心)安排的监考任务。建立监考责任事故追究机制,对于违反监考纪律的教师严格按照教学事故规定处理。充分发挥教务处巡考、学院(部、中心)巡考和教学督导巡考的作用,实行考试不间断巡考。巡考人员须做好巡考记录,对巡考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及时制止,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巡考情况并核发巡考费用。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严格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坚决遏制考试作弊现象,促进考风考纪明显好转。  

14.强化学业预警机制。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完善学业预警办法,健全不良学业及时预警、及时干预和帮扶机制。各部门、各学院(部、中心)要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和筛选出学习上存在问题的或有可能延长学制的学生,实时跟踪他们的思想和心理状况,并制定具体的教育措施和办法。各学院(部、中心)要认真做好被预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辅导员、班主任提前向学生及其家长预警,定期沟通学生各方面情况,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成绩。  

五、加强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15.强化领导听课制度。学校领导要定期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教务处作为全校课堂教学质量的总负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各学院(部、中心)领导班子对本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负有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应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4次。领导听课情况由各院(部、中心)汇总后于每学期末报送教务处,教务处负责汇总和公布各级领导听课情况,参照《教学督导工作办法》核算听课工作量并发放津贴。  

16.加大教学常规检查力度,狠抓日常教学管理。坚持对课堂教学各环节的教学检查,建立校院两级常态化的课堂教学秩序检查机制,重点检查教师出勤、教学规范和学生考勤、课堂纪律等情况,推进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和反馈,构成教学事故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检查结果将作为部门领导班子年终考核、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和教学评奖的重要依据。  

17.加强课堂教学督导,督促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强化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各学院(部、中心)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院(部、中心)教学督导委员会。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成员每学期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4次。院(部、中心)教学督导听课情况每学期末汇总报送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由评估中心根据《教学督导工作办法》核算听课工作量并发放津贴。通过督导教师备课、教学规范、课堂讲授、作业批改、考风考纪等课堂教学各运行环节,指导教师进一步改进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督促教师切实提高授课艺术和课堂教学质量。  

18.完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机制。探索科学的教学能力评价办法,建立有利于加强课堂教学工作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把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的业绩和效果作为聘任(晋升)教师职务、评优评奖的必要条件,在职务评定和各种教学奖项评选上坚定不移的推定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对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要求限期整改,若在限定时间内仍然达不到要求,将根据有关规定暂停其授课资格或调离教师岗位。  

 

 

上一条:兰州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