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重修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03日 作者:

各院(部):

经研究决定,我校于第 7 周周一(2022103至第 16 周周天(20221211)组织开展本科生重修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重修报名、选课工作已结束,请各学院通知 相关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重修课程报名及选课结果, 查询路径见(附件 1)。

二、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重考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17255)和《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重考管理实施细则》(兰财大教字〔201745定,重修教学以组班重修、跟班重修及“辅导+自修”3 种形式开展。

三、请通知学生通过《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重修上课安排组班上课、跟班上课、单独辅导+自修附件 2) 查询上课方式、进班地址、上课时间和任课教师联系电话, 并督促学生按时参加线上线下重修教学。

(一参加组班重修的学生须严格按照选课班级(临班) 的教学时间、地点按时参加线下重修教学。组班重修的线下教学班一般只开设在一个校区,因跨校区、疫情原因暂未返校和封控学生采用同步线上教学。

(二)参加跟班重修的学生须跟随选课班级(教学班) 参加跟班重修,并严格遵守所在教学班管理制度。

(三)参加“辅导+自修”的学生须自行联系任课教师 确定上课时间、教学平台,辅导次数为 6 次,共 12 学时。任课教师在辅导时,须认真填写电子版《兰州财经大学重修授课日志》附件 3),并留存电子版教学资料备查。重修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将电子版重修授课记录及成绩表交教学 秘书处汇总,以学院(部)为单位报教务处存档。

四、请各学院做好重修教学的督查工作,督促任课教师加强线上线下教学组织与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将学生考勤、课堂表现、课程作业等教学过程评价计入平时成绩。督促学生按时上课,积极参与课堂教学互动,按照教师要求完成课程作业。

五、重修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安排以重修考试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运行与管理科和平校区崇德楼 213)张老师联系,电话:5252681

附件:1.教务管理系统查询重修课程流程

    2.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重修上课安排(组班上课、跟班上课、单独辅导+自修)

    3.兰州财经大学重修授课日志




  教务处

202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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