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16级毕业生重修报名的通知

2020年04月30日 作者:

 

各学院(部):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重考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17255号)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有关2016级毕业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将本学期2016级毕业生重修网上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学生及课程范围

1.学生范围

2016级本科在校生,2019届已办理延长修业年限手续的学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考试的已报名学生,具体范围如下:

1)在期末考试、重考后有效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2)在期末考试、重考中作弊、缺考、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

3)其他转学、转专业、无成绩等符合重修条件且经过教务处批准的学生。

4)成绩合格但自愿重新修读以获得较高学分绩点的学生。自愿重修学生无需进行网上报名,但需填写《兰州财经大学学分制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电子版,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具体路径:学校首页-本科教学-下载专区-学生下载)发至学院(部)教学秘书老师电子邮箱(见附件一)。

2.课程范围

12016级本科生在本学期以前各类考试中未(修读)通过的课程。

2)除《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大学生就业指导》两门课程外,其他综合素质选修类课程(慕课)不安排重修。

3)已重修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辅修专业课程不安排自愿重修。

4)上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须重考的课程,也可先报名重修。重考后成绩及格,可根据本人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参加重修考试。重考后成绩仍不及格,必须参加重修考试,如期缴纳重修费。疫情防控期间,重考后成绩合格且不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本次可免收取重修费。

5)主修专业重修(含自愿重修)课程最多限报5,延长修业和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生的重修课程限报8门。

二、重修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051569:00

2.自愿重修(含延修、换证)网申报名截至时间:2020569:00

三、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重修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兰州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lzufe.edu.cn/info/1134/7854.htm,正方版教务管理系统四个入口均可)→输入学生学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兰州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2.重修报名路径:点击“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按照“课程名称”分别选择需要重修的课程,确认无误后点击“我要报名”,相应课程后的“报名状态”显示为“已申请重修报名”则报名成功。

3.自愿重修报名的学生请将申请重修的准确课程信息填入《兰州财经大学学分制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电子版,文件命名为“班级+学号+姓名”),核对无误后发送至学院(部)教学秘书老师处(联系方式见附件一)。学院统一打印审批后于20205615:00前将本学院(部)纸质版《申请表》报至教务处审批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4.往年延长修业、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生须将超过限报门次的重修(含双学位、双专业)课程的准确信息填入《兰州财经大学学分制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核对无误后发送至邮箱:517035137@qq.com(邮件和申请表名称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自愿重修报名的学生将申请发至本邮箱无效)报名,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931-5252681

四、重修缴费安排

1.缴费方式

学生登录校园网首页“网上缴费”系统,用中国建设银行网银或微信支付缴纳费用,通过网上平台缴费:

1登陆http://pay.lzufe.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身份证中的字母X请用0代替)60

2如缴费失败,请先查询银行是否已扣款,如已扣款系统会在1-2个工作日处理该订单,切勿重复交费。

2.缴费时间

报名结束后,教务处按照学分核算重修费,待与财务处协调后通知具体缴费时间,请报名重修的同学关注教务管理系统相关通知。

五、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重修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补报名,自愿申请重修的不受理退报名。为确保报名数据的安全性,请学生务必退出系统,妥善保管密码,切勿外泄。

2.重修课程教学(辅导)与答疑的具体安排将于202059公布,请及时关注教务管理系统(或教务处)网站的相关通知。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名和缴费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重修资格,不得参加本学期的重修课程教学(辅导)与考试,因而不能获得学分,导致平均学分绩点不达标无法通过毕业审核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4.各学院(部)应在详细统计本院学生获得学分、学分绩点的情况后进行学业预警,对学分及绩点不达标的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学生本人及家长进行通报,督促其按时报名参加重修。

5.2016级毕业生要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对本人学分、学分绩点(参考附件二),不符合毕业或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重修。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重修、重修课程门次超过本次重修要求门数的学生,请及时办理延长修业手续。请及时关注教务管理系统(或教务处)网站关于延长修业手续办理的相关通知。

重修报名未尽事宜,请与考务科联系,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931-5252681

附件一:各学院(部)教学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附件二:2016级各专业毕业学分及授予学位要求

教务处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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