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教务处公共行政事务、教务处印章使用与管理;
二、负责劳动教育活动的制订实施、劳动教育基地建设、劳动教育成绩的认定;
三、负责文件收发、登记、分送、传阅、催办、督办,案卷整理和归档工作;来信来访工作;报刊订阅分发等日常工作;
四、负责教务处工作人员的请假、年度考核、安排值班等工作;
五、负责教务处工作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的使用管理;
六、负责教务处工作范围内教学材料、文件等的印制工作;
七、负责部门经费预算的管理和执行;
八、各种教学相关会议的组织及材料收集整理;
九、完成各种临时工作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