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教务处工作职责

2023年09月20日 作者:

教务处是负责全校全日制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

1.负责制定各专业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和基本要求;

2.负责审核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

3.负责检查落实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

二、专业建设与管理

1.负责制定学校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

2.负责新增本科专业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3.负责学校本科专业建设的指导、检查和评估工作;

4.负责专业建设经费的划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课程建设与管理

1.负责制定学校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项目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

2.负责各级课程思政项目的立项、验收和评估工作;

3.负责课程建设经费的划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教学运行管理

1.负责合理编制每学年校历;

2.负责全校各专业教学任务的下达和审核工作;

3.负责全校公共基础课、综合素质选修课、双学位(双专业)课程的课表编排和下发;

4.负责课程免修、补修申请受理和审批、课程安排;

5.负责各学院(部)教师调停课申请的审核工作;

6.负责全校所有教室的分配和调度管理。

五、实践教学(含实习、实训)管理

1.建立和健全实践教学管理制度,起草各种管理文件,制定实践教学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完善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

2.负责实践类相关经费的划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省部级、国家级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

4.负责省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组织工作;

5.负责校级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审核、验收和评估工作;

6.配合新建实验室项目的审核、验收工作;

7.负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工作;

8.对国家级、省级校外实习基地的申报组织工作,对校级实习基地进行检查与验收;

9.负责学生参加的全省和全国各类学科性竞赛的经费划拨,协调学科竞赛的开展。

六、教材管理

1.负责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管理办法,明确教材选用要求;

2.负责规划教材建设的立项审批、验收和评估;

3.协助做好学校各专业教师和学生使用教材的征订发放工作。

七、教学质量管理

1.负责组织制定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

2.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评估;

3.负责组织全校性教学竞赛、教学经验交流会和观摩教学等教学研究活动;

4.负责开展有关教学研究的调研活动;

5.负责组织全校性随机或专项教学检查;

6.负责全校一、二级教学事故的处理;

7.负责各学院(部)学生评教结果的汇总、分析和通报;

8.编制学校的年度教学质量报告。

八、教学评奖

1.负责校级各类教学奖项的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

2.负责省级以上各类教学奖项的申报推荐工作。

九、考务管理

1.负责期末考试工作;

2.负责全校各类课程的重考及重修工作;

3.负责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组织工作;

4.负责对各学院(部)在考试安排、命题、阅卷、题库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检查和评估;

5.负责全校本科生考试试卷的印制工作;

6.负责学生考试违纪处理;

7.负责学生缓考的审批;

8.负责全校各类课程成绩的认定、汇总、抽查、归档及学生成绩证明的审核、盖章。

十、学籍管理

1.负责本科生的学籍异动管理工作;

2.负责本科毕业生的电子注册上报;

3.负责本科生的校徽、学生证的印制、审核、验印等管理工作;

4.负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的审核、发放、补办、换发工作;

5.负责组织毕业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

6.负责毕业生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往届毕业生学历、学位核查。

十一、制度建设与教学文档管理

1.负责制定或修订学校各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实验大纲、授课计划、授课日志、实验实习记录、教研室活动记录、听课记录、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等各类教学文档材料的编印和发放工作。

十二、教务管理系统管理及运行

1.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完善与维护管理工作;

2.组织对各学院(部)教学秘书进行教务管理系统应用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十三、辅修专业教学管理

1.负责辅修专业开设及修读学生报名汇总、分班和班主任安排;

2.负责辅修修读学生学费、教材费的催缴;

3.负责辅修教学任务的下达、落实及课程表的编排;

4.负责辅修专业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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