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2020年12月09日 作者:

各学院(部):

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考试时间及课程安排:

1、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重修课程于第十六周结束教学工作,所有重修课程的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进行。

2、主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重修课程的考试时间:20201229-1231日(第十八周)。

3、笔试课程具体考试时间及座次安排请考生于129日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查询路径:登录教务系统-信息查询-学生考试查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考试查询。实践实验类课程完成教学工作后,由任课教师安排考试。

4、本次重修考试监考及工作人员安排情况另行通知。

二、命题及印制试卷安排

1、各开课学院(部)组织有关教师严格按照《兰州财经大学关于试卷的规范性要求》(兰财大教字〔201626号)和各课程教学大纲做好命题工作,各系主任和主管教学院长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考试试卷命题审批表》(教务处官网“下载专区”下载)中的相关指标严格审核,确保试卷质量。

2、所有课程试题的命制工作应于20201217日前完成,试卷格式依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考试试卷格式》进行编排,试卷题头为“兰州财经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试”。

3、试题审核及试卷印制具体规定如下:

1)重修考试只需命制一份试题,命题教师认真填写《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考试试卷命题审批表》,将《审批表》及试题打印版交由系主任及主管教学院长审核;

2)命题教师将审核合格的试题进行密封,在密封袋上签署课程名称、考试人数及教师签名,《审批表》不用密封;

3)密封后的考试用卷及《审批表》由命题教师于20201218日前送至学院教学秘书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试卷清单核对试卷份数,统一送至教务处考务科(和平校区崇德楼213室)。

三、考风考纪相关要求

1、所有任课教师务必高度重视考试工作,严格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学生复习,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并随堂辅导、答疑释难,但不得指定考试范围、划重点、出复习题。

2、各学院(部)应督促学生切实抓紧复习,教育学生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作弊行为,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树立良好的考风。

3、为了严肃考风考纪,由教务处组织专门人员在考试期间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考生如有考试违规行为,进行详细记载,立即做出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四、考试过程组织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部)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及时查询考试信息,考试时严格按照座次安排对号入座。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身份证),无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主监考在考试前30分钟领取试卷(和平校区在博学楼116室文印中心领取,段家滩校区艺A103室领取)。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清点人数。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监考守则,严肃认真进行监考,如发现学生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均应责令其立即停止答卷。考试结束后,将学生作弊材料及一份考场记录一并送交考务科,试卷由主监考交回领卷处。

3、监考教师务必认真填写考场记录(一式两份),并要求参加考试的学生在试卷袋上签名确认,考试结束后,连同试卷统一交回到试卷领取处。

4、监考人员如有调换,须经各学院院长同意并报考务科备案。对无故缺勤和随意调换监考者,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5、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尽快完成阅卷工作,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录入重修成绩,并将系统打印成绩单(“辅导+自修”方式还需提交含有登记成绩的重修授课日志)交开课学院(部)教学秘书汇总后由学院保存。

6、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考务科联系,电话:0931-5252681

 

教务处

  2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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