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费的通知

2020年06月03日 作者:

各学院(部):

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兰州商学院学分制学费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21873号)和《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重考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17255号)的有关规定,重修学生需按所修学分缴纳重修费,现将本学期2016级重修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 学分制重修收费标准见附件1,实际收费按标准的60%执行。

2. 2016级已报名重修、办理延长修业和2020年结业证换发毕业证考试报名重修选课的学生缴费名单见附件2

二、缴费方式

重修已报名学生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网银或微信支付,通过网上平台缴费:

1)在校生登陆http://pay.lzufe.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末尾字母大写)60

2)微信缴费:关注“兰州财经大学财务处”公众号,在“学生缴费”菜单下“其他缴费”进行缴纳。

3)如缴费失败,请先查询银行是否已扣款,如已扣款系统会在1-2个工作日处理该订单,切勿重复交费。

三、注意事项:

1. 各学院(部)通知学生,请在缴费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平台自行缴费;

2. 学生具体缴费金额详见网上平台“重修费(20206月)”;

3. 本学期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610逾期未缴费,将取消返校学生已考课程重修成绩和未返校学生重修(线上)考试资格,由此造成影响毕业资格审核的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4. 缴费过程中有疑问,请和相关老师联系。

费用核算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刘老师,电话:0931-5252681

收费平台事宜请联系财务处:李老师,电话:0931-5252037

 

 

附件1:兰州财经大学学分制收费标准

附件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缴费名单

 

教务处 财务处

20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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