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教考分离实施办法

2021年07月08日 作者:

     

兰财大教字〔20173      

   

考试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评价学生学习、检查教师教学状况和评估教学效果的主要依据。为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促进形成良好教风与学风,全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发展实际需要,对开设的主要课程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实施意义      

实行教考分离是为了避免考试内容与教学大纲脱节,更好地提高教学水平,检查教学效果,有利于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授课,促进形成良好教风,确保本科教学质量;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端正学风,注重学习过程,避免考前突击性复习,更好地理解、应用所学知识;有利于完善教学环节,改善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督促教学目标的更好地实现。    

实行教考分离是规范教学工作和适应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进行教学和考核,统一命题、集体流水阅卷的教考分离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考试在教学评价工作中的作用,从而使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形成重教重学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第二条 确定课程      

1.教考分离考试课程的范围包括教学计划安排的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      

2.每学期期末考试时,由教务处在统考课程中抽取确定一定数量的课程实行教考分离。      

第三条 具体措施      

1.制订统一的教学大纲      

凡纳入教考分离的课程必须制订有统一的教学大纲,依据大纲授课,按照大纲命题。大纲中要明确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重点内容和应熟练掌握的基本技能等,使教学、管理都有章可循。    

2.建立完备的题库      

(1)题库要有一定的题量;要有一定的深度、难度和广度;主客观题比例要合理;每套题的类型、份量、难易程度要基本相同;试题含义要明确;不出超大纲试题、偏题,试题覆盖面要合理。      

(2)题库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可由学院(部)组织相关教师命题。      

(3)题库实行逐年增加,分步建设,逐步实现所有主要课程均建立起完备题库。      

3.对考试过程进行统一管理      

(1)考试命题、制卷      

期末考试前,根据教学计划和期末考试安排,由学院(部)会同教务处在题库中抽取相应试题;没有建成题库的课程,由学院(部)会同教务处组织相关教师命题或者购买、交流试题。    

试题审定后,试卷从印刷到装订,统一由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实施,确保试卷试题安全,严防泄密。    

(2)考试时间、考场安排      

全校教考分离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涉考班级考试的时间、考场;要求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凭本人考试应携带的有效证件按学号入座,参加考试。    

(3) 监考人员安排      

全校教考分离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监考人员。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考卷按学号排序,连同考场记录单、草稿纸等一并送交开课学院(部)通知的交卷地点。    

4.试卷的评阅及成绩评定      

(1) 阅卷评分一般由开课学院(部)负责组织,采取集中阅卷和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统一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进行客观评分,同时学院(部)要组织人员认真进行评卷复核和抽查工作。      

(2)成绩评定结合平时考查(含作业、设计、实验、操作等)、期中考核成绩进行,平时成绩应在课程考试前给定。教师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成绩评定与考核管理办法》制订具体评分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兰州商学院教考分离实施办法》(兰商教字〔200340号)同时废止。      

第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下一条:兰州财经大学考场规则

关闭